第一组计划中增加了新的国家,这意味着无需通过丹麦的控制性驾驶考试即可更换驾驶执照。
来自英国、北爱尔兰、直布罗陀、根西岛和泽西岛的公民均包含在丹麦交通局的第 1 组国家/地区名单中。重要提示 - 本文中的英国涵盖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国家。
因此,持有上述国家颁发的驾驶执照的公民可以申请同等的丹麦B类/普通汽车驾驶执照。
过去五年内不得吊销驾驶执照。驾驶权也不得受到限制或以特殊条款授予。
市政当局的公民服务有丹麦语和英语的表格可供填写。申请人必须填写与申请相关的表格。
2021年1月1日之前持有英国、北爱尔兰和直布罗陀驾驶执照的持有者可以在2021年1月1日后使用该驾驶执照在丹麦驾驶最多180天,或满足惯常居住条件后180天。此后,需要换取丹麦驾驶执照。交换无需通过控制性驾驶考试,但必须附有信仰声明,表明驾驶权未被撤销、限制或撤销。
对于持有2021年1月1日后在英国、北爱尔兰和直布罗陀颁发的驾驶执照的人,可以将驾驶执照换成丹麦B类(普通汽车)驾驶执照,而无需进行控制性驾驶考试。必须附上信仰和法律声明。
在瑞典交通局的网站上,您可以阅读有关交换外国驾驶执照的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