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驾驶执照是在 2013 年 1 月 19 日之前颁发的,则您的驾驶执照有效期至您年满 70 岁为止。除非有特殊的有效期,否则可以更短的时间,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驾驶执照直到70岁才需要更新。
如果您的驾驶执照是在 2013 年 1 月 19 日签发的,则其有效期通常为自签发之日起 15 年。它的签发有效期可能较短。
所有驾驶执照上都印有当前的到期日期。
更新时,通常不需要医疗证明。但是,如果因疾病而受到限制,则必须提交医疗证明。
您最早可以在 70 岁之前 3 个月申请续保。
这些规则适用于第 1 组:
AM-大型轻便摩托车
A1-小型摩托车
A2-中型摩托车
A——大型摩托车
B——普通客车
BE——普通车配大拖车
TM - 拖拉机和机具
如果您拥有 2013 年之前的 EC 或 EU 驾驶执照模型,则其在其上注明的有效期内有效,但必须最晚在 2033 年 1 月 18 日之前更换为看起来像信用卡的 EU 驾驶执照模型。
您必须联系公民服务(预计提前预约)并且必须携带:
- 类似的照片
- 你的旧驾照
- 身份证明(护照或健康保险卡)
- 可能吧。医疗证书
如果您没有信用卡类型的驾驶执照或有效护照,则必须携带您的原始洗礼名或出生证明以及带照片的身份证件。
价格(2023 年)为 140 丹麦克朗。
照片要求:
- 照片必须完好无损
- 它一定看起来像你
- 尺寸 35 x 45 毫米,头部高度在 30-36 毫米之间
- 照片必须从正面拍摄,并显示您的脸部和肩部顶部
- 仅当申请人出于宗教原因要求时才可以佩戴头饰。如果获得许可,额头、颧骨和下巴必须清晰可见,脸部必须均匀照明,双眼必须完全可见,并且目光必须直视相机
- 嘴必须闭上
- 眼镜不得有色且必须不反光
- 背景必须是浅色的并且没有阴影或图案
简体中文
Dansk
English
Srpski
Español
Kurdî
اُردُو
Français
Hrvatski
العربية
Türkçe
Românește
ትግርኛ
Af Soomaali
فارسی
Shqipja
Filipino
ไทย
Русский
tiếng Việt
नेपाली
Lietuvių
Polski
Bosanski
Crnogorski
Українською
Magyar nyelv